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如何过户
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取转让价款。转让价款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属于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不得转让,但受让人代表受让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的除外。因此,要么抵押权人同意,要么您代表抵押权人清偿债务,否则相关房地产无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那么办理北京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房地产想要转让怎么办理呢?
方法1:卖方在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前,应先还清银行贷款,取消抵押。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出卖人支付银行贷款后,买受人可以从银行提取房地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应按照公证协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所有权转让。
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就房屋产权变更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需要银行的同意。
1.如果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将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将在房屋已设立抵押的情况下出具证明并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向银行借入房地产证,然后将银行出具的证明、房地产证、所有权变更协议、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房地产交易材料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地产转让。
2.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买方和卖方需要按照方法转让所有权。先从银行赎回房子,也就是说,先偿还欠银行的钱,如果业主自己的资金不够,可以要求担保公司为你赎回房子,赎回房子可以转让。
方法三:赎回房屋。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付清余款,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贷款。
方法4:中国法律不支持签署协议的转让。如果买卖双方都认为这种方法不好,他们可以找到一家可靠的中介公司来处理。买卖双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让中介垫资金解决贷款,卖方获得产权证书,产权转移到另一方的名称,买方抵押中介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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