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贷款借给他人是否有效?
前言:
在私人贷款中,自然人从银行贷款中获得高利率的现象更为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私人贷款案件,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贷款人在获得信贷资金后将高利润转移给借款人,贷款行为无效。但如果贷款人在抵押贷款后向他人借款,当然无效吗?
裁判要旨:
抵押贷款和信贷资金的获取渠道存在差异。抵押贷款转为贷款,主要贷款风险由贷款人承担。此外,房地产抵押贷款后,自然人向他人转移贷款是个人理财的一种方式,主要是为了生活目的。即使借款人同意高利息,也不应简单地将其纳入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范围,也不应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因此,自然人从银行贷款中转移利润不应被视为无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终字第00725号)
明锐研究:
贷款人获得信贷资金和抵押贷款的法律效力不同,最重要的原因是贷款人使用信贷额度和信贷条件获得信贷资金,然后借给他人获得高利息,行为使金融机构承担巨大的贷款风险,严重扰乱信贷资金市场秩序,因此信贷资金借给他人无效,如果非法收入足够。
贷款人通过抵押贷款获得贷款。虽然贷款金额很大,但贷款风险仍然由他人承担。贷款后向他人贷款也是个人理财的一种方式,不会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使借款人同意高利率,高利率协议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贷款人抵押后向借款人转让贷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抵押贷款的贷款方式仍然存在巨大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付款,贷款人将面临银行拍卖房屋或支付高额违约金的风险。因此,当双方选择财务管理方式时,应严格谨慎,不应盲目追求高回报,忽视投资风险。
拓展阅读:
裁判要旨:贷款人使用非自有资金向他人借款当然不是无效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有必要确定本案涉及的贷款合同无效,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贷款资金来源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向其他企业借款或向本单位员工筹集资金(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资金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人民法院申请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