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可抵押贷款?利率超8%,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业务规模已千亿

除了银行或其他包容性金融机构,许多人不知道保险公司也可以贷款。然而,该业务是由保险公司为其客户设计的,质押贷款。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有数据可查的71家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总规模为4346.73与2017年相比,亿元增长了26.33%。去年,5家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超过100亿元,中国人寿、平安人寿超过1000亿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保单质押贷款年化利率多为4%-6一般期限为6个月,贷款额度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
在这种融资方式逐渐为公众所熟悉的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保险客户来说,如果不支付保单质押贷款,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可持续性。此外,处理该业务的保险客户还应防止一些欺诈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业务规模超千亿亿
所谓的保单质押贷款,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投保人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担保,并将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以获得贷款。近年来,这种融资方式逐渐被公众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的质押贷款规模也在扩大。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有数据可查的71家保单质押贷款总规模高达4346.73与2017年相比,亿元增长26.33%2298.6与亿元总规模相比,发展并不快。
去年,中国人寿保险、平安人寿保险、太平人寿保险、太平人寿保险、新华保险五家保险企业的质押贷款规模均超过10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分别超过1000亿元1421.65亿元、1093.97亿元。
根据中国人保2022年年报,去年保单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为1.7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0.03%。根据新华保险2022年年报,去年保单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为13.68亿元,约占总收入的比例0.89%。
平安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新闻》,质押贷款业务是解决客户短期财务需求的服务,也是保险业服务消费者财务需求的一个方面。外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该功能只适用于那些需要保险保障和短期现金流的政策持有人。当然,这个功能对现金价值更大的政策更有价值。

有险企产品贷款利率超8%
目前,各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金额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所谓现金价值,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在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退还的金额,相应年份的现金价值将在保险合同中披露。
一名保险投保人向记者展示了消费者严重疾病保险的现金价值。据报道,该保险每年支付2725元,共30年,保险金额为50万元,至70岁。该产品第一年底的现金价值仅为310元,即使在现金价值最高的年度,也只有54825元。因此,该产品的最高贷款金额为43860元。
新京报记者从保险公司官网和客服处了解到,目前保单质押贷款的年化利率大多为4%-6%与银行年化利率约5%的个人信用贷款相差不大。一些保险产品的保单质押贷款利率较高,甚至高于8%。比如成都人寿盛世加利两全保险(万能)目前的贷款利率是8.35%。
具体来说,不同保险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同,同一保险公司不同产品的贷款利率也会不同。比如复星保德信人寿官网显示,财富鸿盈A两全保险(分红型)/财富鸿盈B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为6%,其他非万能产品利率为6%5.4%,万能产品为6.9%。
也有一些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低至3.25%。例如,工行安盛人寿于2001年11月1日前签发的非分红保单,目前利率为3.25%。此外,中美联泰大都会、陆家嘴国泰等保险公司部分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低于4.5%。
在这方面,王国军表示,不同类型的政策有不同的收入,所以政策质押贷款的利率自然不同。保险公司不是银行,政策质押贷款只是为投保人提供金融服务,不会做太多,也不允许做太多。
记者了解到,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到期后,贷款人可以偿还本息,也可以只偿还利息,继续使用本金,贷款时间更灵活。此外,政策质押贷款的申请人主要是投保人,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非同一人时,需要被保险人授权。在贷款期间,保险合同也将正常履行。

存在逾期风险?未付款,保险合同终止
客户想做政策贷款,通常拿合同到公司柜台,填写贷款申请表,拍照和其他程序,提交材料后,贷款很快就会下降。基本上,早上办理手续,下午钱就到了。政策质押贷款不检查信用调查,只承认保险合同,比银行贷款方便得多。当然,政策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贷款功能。一家大中型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王孟(笔名)告诉《北京新闻》。
据了解,上述保单质押贷款不检查信用调查,只承认合同的做法不是个案,而是行业经营该业务的普遍做法。那么,这种贷款是否会产生逾期等信用风险呢?保险公司会有损失吗?
一位保险业专家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之所以不查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主要是因为借款人的保单已经抵押在保险公司,贷款金额继续低于现金价值。即使借款人不还款,其质押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可以覆盖其贷款本息。
王国军认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无非是信用风险,风险真的很低。
然而,对于保险客户来说,如果不支付保单质押贷款,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可持续性。新京报记者在多份保险合同中看到,保单贷款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如果投保人未能全额偿还贷款本息,投保人欠的贷款本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息计算。并表示,自贷款本息等欠款达到本合同保险单现金价值之日起24时,合同效力终止。
一名保险客户服务人员向记者解释说:事实上,这是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扣除被保险人借来的本息。如果被保险人不能偿还保单质押贷款,最糟糕的结果是保险合同的终止。
因此,如果投保人最终无法偿还或故意不偿还贷款,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终止后无需偿还贷款。

银保监会等。曾提示相关业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客户在办理相关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时,还应防范一些欺诈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从去年年中到今年年初,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成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都发布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相关提示。
今年1月,成都银保监局表示,个别银保监局表示,P2P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在电话中冒充保险公司员工,以回馈老客户、保单升级、赠送礼品为由,将部分老客户骗到营业场所,然后利用老客户防范意识弱、手机操作不熟悉的特点,获得老客户信任后,将手机骗到手中进行操作,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微信等方式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诱骗老客户与他们签订财务协议保单贷款资金。
去年年底,深圳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政策质押贷款业务消费提示,最近发现犯罪分子窃取保险消费者政策信息和银行账户密码和电子证书使用政策质押贷款欺诈,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此,深圳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局提醒保险消费者,在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时,应注意防范相关风险,避免损害其合法权益。此外,保险消费者在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后,应注意资金规划,及时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避免对保单权益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去年5月底,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提示,(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员工,以政策股息、政策升级、礼品、售后服务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获得信任后,降低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退保或政策质押,转向其推荐的高收益金融产品,可能涉嫌欺诈或非法集资,严重威胁消费者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必须保持警惕。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编辑 王宇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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