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车吗?
天津市住房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与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30%的,可根据条件调整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30%。原则上,调整后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350元)。
不能!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存款、统一存款和特殊使用的住房储蓄。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使用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改造(指拆除、重建)或大修(指需要影响或更换住房部分主要部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不能用于购买或建造商业住房、联合别墅、单体别墅、中间维修、小修、装修、装修。在中国,住房公积金是解决住房问题的福利政策,汽车贷款与公积金的初衷完全不同。如果开发公积金贷款购买汽车,它将完全扭转公积金设立的初衷,因为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同,所以目前基本上不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