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在房屋抵押贷款流程中,我们屡次提到”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这个步骤,那么这个抵押手续具体是一个什么步骤呢?
1、准备文件:
具体文件如下: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登记机关提出抵押登记申请、提交登记申请资料;
3、登记机关审核
登记机关对房地产进行审核,如果有下列情形则驳回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4、登记
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发证
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并按照地方规定收取费用。
6、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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