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车辆抵押贷款(溧阳信用贷款)
伴随着美丽乡村片区改造、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等活动,如火如荼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在溧阳市试点扩面村庄全面铺开。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农民住房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权利人发放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对于农民来说,最值钱的可能就是自家的房子,如果利用好,这是一笔庞大的社会资金,也是推动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张小保坦言,由于流通受限,宅基地抵押一直无法实现,尤其这几年疫情,想搞点农村产业经济,扩大产业规模,资金缺口成了发展路上的一道坎。
张小保面对的问题,是如今不少农民所面临的困境。经溧阳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牵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研究,按照省《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农宅贷”试点实施方案》和《溧阳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报镇人民政府、镇农村工作局、所在村民委员会同意,不动产权证户内所有成员签字,借款人张小保成功通过南渡镇庆丰村委小吴家村的宅基地拿到了抵押贷款。
“政府推出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彻底破解了农民担保难题!”拿到贷款的张小保难掩喜悦之情,“有了这笔启动资金,我就能撸起袖子加油干了。”按照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溧阳市批准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以来全市积极探索宅基地改革路径,成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大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保证政策支撑、落实具体细则。
“新政激活了农村的‘沉睡资产’,能极大激发农村产业振兴活力。”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中心将积极主动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原则,探索建立逐步完善“农宅贷”,形成成熟的“农房”评估、抵押、流转的业务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登记措施和流程,为溧阳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大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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