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是辖内农民、农村工商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配合出资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经济对照
农村商业银行是辖内农民、农村工商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配合出资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经济对照蓬勃、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区域,“三农”的观点已经发生很大的转变,农业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为信用社服务工具的农民,虽然身份没有转变,但多数已不再从事以传统种养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支农服务的要求较少,信用社现实也已经执行商业化谋划。对于这些区域的信用社,可以执行股份制刷新,确立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申请条件
1.有定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归还设计;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批准挂号的事业法人外,应经由工商部门解决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样平常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视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谋划设计和相关营业、财政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相符划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担保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具备优越的经济效益和信誉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执法律例划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衡宇、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欠债率不得高于70%。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榆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榆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行)的贷款行为,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农村商业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和省联社关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分级授权、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控制大额、防范风险”的指导思想,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6.申请牢固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贷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到达国务院划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治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用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划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跨越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信用社贷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划定解决贷款卡,并按要求解决年检手续。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申请所需文件:
您向商业银行申请小我私人贷款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交书面乞贷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详细要求提交相关的证实文件和资料,这些资料包罗但不限于:
乞贷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用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贷款用途证实文件,如购房条约、购车条约、入学用度通知等;
担保所需的证实或文件,包罗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富共有人)赞成抵、质押的证实;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实、书面估价证实、赞成保险的文件;质押物须提供权力证实文件;保证人赞成推行连带责任保证的文件、有关资信证实质料;
有牢固职业和稳固的经济收入证实,以及家庭基本状态;不低于划定比例的首付款付款证实、自有资金证实等;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