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以上豪车加征10%消费税?专家称有助调整消费习惯
购买豪车,可能会被加税?
11月16日,有财经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有关部门正考虑在保留现有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加征一道消费税,征收对象为售价120万元以上的汽车,征收环节为零售环节,税率或为10%。
对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对澎湃新闻表示,有关部门是有在考虑对汽车进行消费税改革,但变化是在征税环节上,征税税率不变。
“将现有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消费者,全部或部分调整到零售、批发环节,倒是没听说新增税率。”苏晖表示,针对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有助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直观地了解地所缴税额,从而调整消费习惯。”
中国的汽车消费税设立于1994年,当时按照汽车排放量设定了3档税率。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的税率为5%,征收环节为生产环节。
2006年消费税改革中,消费税率由原有3档调整为6档。乘用车汽缸容量大于2L的税率有所提高。税率随乘用车汽缸容量同步增加,范围为1%-20%。气缸容量在4升以上乘用车,适用最高20%消费税税率。征收环节为生产和进口环节。
最近一次汽车消费税改革是在2008年。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同时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L以上至4.0L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上调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L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近年来,关于高端轿车消费税改革的呼声再起。
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撰文指出,这一轮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革征收环节和收入分享办法,增强消费引导与调节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售价在120万元以上的乘用车,基本均来自进口渠道。
平行进口车行业资深人士宋涛对澎湃新闻表示,如果这次真的对豪车加税,或将是国内首次价外税落地,很难想象零售环节由谁来作为征税协助主体,作为零售的最终端向消费者征税。此外,对于经销商来说,“税收明细得体现在销售合同上,现有的软件系统又需要全面升级。”
不过,对于买家来说,一名行业人士对澎湃新闻分析:能买得起120万豪车的消费者,对于10%价格的变化没那么敏感,该税率调整对市场影响有限。
多名沪上豪华车经销商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尚未听说针对豪车加税的情况。
沪上一连锁集团的宝马经销商总经理对澎湃新闻分析:10%的税率确实会促使部分消费者提前购车,“但如果不以排量厘定消费税标准,则对豪华车市场影响有限。”
据他回忆,2006年、2008年两次大排量车消费税落地前夕,豪华车品牌热卖,部分品牌还出现“捂车惜售”的情况。
“不知道这次给经销商多少时间准备,2008年那次从公布到落地,只有两个礼拜。我们符合起征标准的都为进口车型,由国内向海外订购,如要调整进口,需要至少3个月的缓冲。”上述豪车经销商说。(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