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审批没通过,买房贷款审批不通过怎么办
一般购房贷款的审批是在提交购房合同资料后进行的。如果购房贷款审批失败,交易应该如何进行?贷款买房过程中,由于个人资质或政策原因,会出现一些购房贷款审批不通过,导致买方没有足够资金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买卖双方应该如何界定责任?一、银行不放贷,谁承担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一方未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上述规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买受人未能与银行订立商品房保证贷款合同,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这一规定为因自身原因不能申请银行按揭的购房者提供了有力依据。这些情况都可以是政策法规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的违约行为。二、如何避免按揭贷款纠纷?
为了避免因按揭不成功而引发的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建议购房者从以下三点入手,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1.购房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在听取开发商意见的同时,应尽量详细咨询贷款银行,了解贷款审批的条件和要求,对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贷款能否获批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2.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了抵押失败时买受人的解除合同权,即在合同中约定,因银行拒绝办理抵押手续导致买受人无法获得贷款的,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
3.如果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买受人签订《贷款协议》,明确约定贷款时间,但随后买受人以各种理由未能按时放款,买受人有权要求银行依据《贷款协议》按时放款,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产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建立在买卖双方之间,银行贷款只是买方的一种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银行交付贷款所需材料,但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履行以下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仍需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考虑贷款买房时,一定要根据自身资质提前预估好自己的贷款额度,选择相应价位的房子,避免出现自身资质不足,影响贷款额度,导致无法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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